失败的围堵:医院应诉‘奥步’面面观(16)

围堵场所: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
医院奥步:2008年的庭审中,济南某医院把院方操作失误损伤本系统职员后,受上级领导的批评,院方声称为了抚慰受害人而购买礼物、请吃受害人亲属等票据提供给法院。这些票据没有患方签字认可,无从证实为了受害人所开销。
奥步玄机:借庭审机会,一方面表白医院积极“认错”,一方面进行贬损受害职员人品的活动。
奥步态度:济南某医院在庭审中以及庭审外,本系统职员所在周围单位散布受害人生活奢侈假象。
违反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拆穿过程:2008年庭审中,患方向法院表明该组票据与本案争议的标的无关。患方既没有主张院方赔偿该部分费用,院方也没有反诉主张患方赔付该费用,更不能表明该部分费用为患方所花销。只能证明院方无解决纠纷的诚意。
结局后果:2008年庭审后,济南某医院不顾本系统的团结和形象,继续拒绝和解并使用其他奥步。医院的行为被互联网逐步公开。
(医案旁听网根据宋中清律师的讲解整理)

小链接:“奥步”在中国地方领导人选举中出现,意思是“不好的招数”、“烂招”、“贱招” 。“奥步”就是违反公平竞争,非正义或者非法的手段,阴招、损招。
小链接:围堵,从四面包围堵截。医疗诉讼中的“围堵”,借指医方把纠纷引向特定场所,仍不与患方正面解决纠纷,用“奥步”围而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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